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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民委联合召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》
  •   8月23日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民委在联合召开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查德忠、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,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副司长钟廷雄向参会的介绍了《若干意见》出台的相关情况,并回答了记者提问。《若干意见》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民委、国家发展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3个部门,于近日联合印发。

      通气会介绍,在的坚强领导下,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,但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。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,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《若干意见》。《若干意见》明确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,提出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为指导,以“党的领导、凝聚发展力量,以人民为中心、提升服务能力,特色、推动传承发展,分类指导、促进协调发展”为原则,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医药在医疗、保健、教育、科研、产业、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。《若干意见》提出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重点内容和目标,计划到2030年,推动少数民族医药在健康服务能力、人才培养体系、传承、科技创新、产业化发展、标准化体系建设、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。《若干意见》还要求,民族地区地方要将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,落实投入政策,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。

      通气会介绍,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我国中医药的丰富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在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,各民族不断交往交流交融,不同地区、不同民族的医药相互学习、相互借鉴,促进了中华民族传统医药的不断繁荣发展。从全面建成小康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,再到建成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我国的发展模式将从高速度增长逐渐向高质量发展转变,少数民族医药事业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。不同民族的医学、药学是在中华文化发展的大格局之中,在相互之间学习、借鉴、交融的过程之中不断发展演变的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,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紧紧围绕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,多领域、全方位地加强交流、增进了解、促进交融。部门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支持、引导各民族医药相互交流学习、取长补短,不断提升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能力水平,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。

      、、中央人民、中国青年报、中国中医药报、健康时报、中国民族、民族画报、中国民族报、人民网、央视网等10余家派记者参加了。司马南近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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